校园施工动火作业共分为三步:第一步线下申报,第二步线上报备,第三步现场检查确认。
(一)施工单位在保卫处进行线下申报校内《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表》
1.表格下载。施工单位在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《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表》。
2.信息填写、领导审批。施工单位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,并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。
3.建设单位审核签字。校内建设单位应对《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表》内信息进行审核,并领导签字、单位盖章。
4.监理单位审核签字。有监理单位的工程,监理单位应对《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表》内信息进行审核,并由监理签字或盖章。
5.办理备案。施工单位负责人持《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表》和动火人员特殊工种类别证件复印件到保卫处消防科办理。消防科对《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表》进行逐项审核,符合要求的盖“首都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”章,并按消防要求交待有关注意事项。
(二)施工单位利用微信“京通”小程序登录企安安进行线上“动火作业报备”
1.登陆企安安动火作业报备模块,在动火前进行“三填”,即在动火前填写工程地理信息、动火时间点位信息和动火人、看火人信息。
2.动火中上传“三证”,即在动火前上传施工许可证、动火证、人员特种作业证。
3.动火后进行“三照”, 即在动火前拍摄上传动火人、看火人手持特种作 业证、动火证合影照片;在动火中拍摄上传动火期间现场环境整体照片;在动火后拍摄上传动火结束后现场整体环境照。
(三)动火前现场检查确认
施工单位携带未签字的《施工现场动火证》以及线上“动火作业报备”完成的纸质截图交消防科,动火前由消防科通知相关工作人员,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(节假日期间由保卫处值班干部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)符合动火条件的,由检查人员在《施工现场动火证》签字,签字完成后《施工现场动火证》确认生效,方可动火。
二、工作要求
按照“谁申请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动火作业申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,重点做好以下几点:
1.在办理完线下手续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线上报备手续,待线上报备审批通过后,方可按照《动火作业安全规定》要求,在审批时限内按操作规程开展相关工作;
2.如不在线上完成报备手续,保卫处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一旦查实,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动火单位自负;
3.作业现场需配备灭火器材,作业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,动火前清除10米内易燃易爆物品;
4.动火作业现场如遇无法清除的障碍物,必须采取防火措施;
5.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,确认无火灾隐患后,方可离开现场。
附件1:动火证申请表.doc